一《清淨道論》(上)葉均譯(p199-200)
未至定
1.具足五禪支
2.鎮伏五蓋
3.前五識不起(但存意識)
若有身輕安的覺受、或身體的任何覺受
聽到聲音,實已出定
4.能所合一
1.能觀-心
所觀-所緣目標
2.根據南傳<阿比達摩>的定義
心、心所一剎那只緣一目標
所以心感覺、並了知所緣,同時了知
其它喜悅、輕安的覺受,實已不在定
中。因為所緣(色法)、輕安是二個
目標,生起兩個目標實則已經過二剎
那,只是心快速生滅,禪修者會以為
只是一剎那。
二.出定作觀的旨趣
根據以上的定義:
心、心所一剎那只緣一目標
1.
所謂的入未至定一小時,實指心持續無
間斷的一剎那只緣相同一目標。
2.
所謂出定作觀:
由於禪修者觀察所緣之外的其他目標,
已非固定一目標,因此不是處於同一情
況,雖然此時五識不現起,依然稱為出
定。
所以南傳的出定作觀的旨趣,不可以依
北傳論典的觀點來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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